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」 - 福隆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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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」

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會銜客家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以臺教師(二)字第1122604968A號、客會語字第11200115922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

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9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22604968D號函辦理。
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高專員慧容,電話:(02)7736560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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